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这些是所有本科经济援助申请人和接受者以及职业学士学位后学生必须达到的学术标准 & 物理治疗:
1. 如大学目录所示,学生必须保持继续入学所需的最低GPA要求. 如果学生的平均成绩达到以下规定的学时要求,则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2. 鼓励学生计划他们的课程负荷,以便每年完成大约四分之一的毕业要求. 经济援助资格为课程公布长度的150%或192学分(毕业至少需要128学分). 如果确定学生不能在总共192个学分内完成学位课程, 到那时,援助将被取消.
- 全日制学生 必须注册并成功完成每学期至少12个学分的全日制资助.*
- 四年制学生 必须注册并成功完成每学期至少九(9)个学分,并获得四分之三时间资助.
- 半场的学生 必须注册并成功完成每学期至少六(6)个学分,并获得半日制资助.
3. 学生必须成功完成每学期和每年的最低学时数.
- 全日制学生 每学期至少修满6个学分,每学年至少修满24个学分.
- 四年制学生 一学期必须修满四(4)学分,一学年必须修满18学分.
- 半场的学生 必须一学期修满两(2)学分,一学年修满12学分.
复读课程或成绩为I(未完成)、DG、F、AF、NA、NE或W(退课)的课程都可以 不 计算在满意的课程确定所需的工作时数中,并可能导致FA警告或停学.
4. 每个学生的成绩都会在每学期结束时公布. 助学金警告将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生效:
- 全日制学生 完成少于12学分但至少6学分.
- 四年制学生 完成少于九(9)学分,但至少四(4)学分.
- 半场的学生 完成少于六(6)学分,但至少两(2)学分.
5. 每学期结束的时候, 所有财政援助受助人的学术记录都会被审查,以确定那些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标准的人. 如果学生被给予经济援助警告或停学,将收到通知.
6. 助学金警告 允许学生在一个学期的继续资助结束时,成功完成的总学时必须等于两个学期的援助(i)的最低要求.e.(ft =24, qt =18, ht =12). 在警告期结束前通过规定学时数的学生将被完全恢复,警告状态将被取消.
7. 如果学生在试用期结束时未能成功完成最低学时, 它们被放置在 暂停资助. 学生未通过任何一个学期的最低资助(i.e., FT=6, QT=4, HT=2)立即被暂停资助.
- 被暂停资助的学生可以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常在学期结束时可获得成绩的两周内)向财政援助主任提交书面申诉. 呼吁应包括:
- 解释在有关期间影响学业成绩的情有可原的情况.
- 纠正对性能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所采取的步骤.
- 学术计划旨在纠正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进步.
经济援助主任将把上诉提交给经济援助上诉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审查学生的请求和情有可原的情况陈述以及学生的完整学术历史. 学生将在提交截止日期的一周内收到上诉委员会决定的书面确认. 这是最后的决定.
- 提出上诉并被批准复职的学生将被安排在 经济援助试用期. 缓刑, 将根据学生的上诉信和委员会对潜在进展的分析制定学术计划和时间表. 如果学生的学习计划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试用期结束,并将被开除 暂停资助 会复职吗.
8. 被暂停经济援助的学生,如果在一年后在玛丽维尔或其他学院或大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步,可以恢复试用期.
9. 在每学年结束时, 财政援助办公室将调查每一个进展不尽如人意的学生.
10. Students receiving institutional scholarship funding which carries an additional GPA requirement will be reviewed for credit hours progress each semester; however, GPA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监测,以确定下一学年的可续签性. 如果GPA未达到要求,奖学金将被取消. 学生可就失去奖学金提出一次上诉, 在两周内提供春季学期的书面成绩.
*本文件全程使用的规范是指 学术 至少十二(12)学时的要求,不包括周末课程的定价要求 & 夜校学生,为修读13-18学时的学生制定全日制收费标准.
学业进步的毕业衡量标准
这些是学士学位后经济援助申请人和接受者的学术标准,职业除外 & 物理治疗:
- 9=> hours = Full Time
- 6-8小时= 3 / 4时间
- 3-5小时=半场时间
- 1-2小时=不到半小时
每学期都有一名学生获得资助, 学生必须成功完成他或她的学术地位的最低要求. 使用助学金的学生如果没有完成所需的最低学分,将受到助学金警告. 在收到资助的下学期结束前, 未成功完成的小时数低于最低小时数必须补足. 如果不这样做,助学金将被暂停,直到学生补足课时为止.
例如, 如果学生注册并获得半日出勤补助(3-5小时), 中途退了一节课,顺利完成了三小时的第二节课, 如果他或她在下个学期再次获得半时间资助,他或她将被期望完成至少7个小时的课程(半时间资助3个小时+小时以弥补之前的不足)。.
暂停资助 终止可获得的援助,直到任何小时的不足被成功地完成,并向学位的进展回到正轨. 在学期结束时,如果学生没有补课,受到学术警告, 如果有情有可原的情况,学生可以上诉.
例如, 如果项目本身不允许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学习超过一半的课程, 顾问/项目主任可以提供学生不能选修额外课程的确认,并说明原因, 然后援助可以延长条件是学生处于延长的"警告"状态. 如果学生继续使用援助,另一节课没有成功完成, 援助立即暂停,不得再上诉.
如果学生无法补课,因为他或她正处于课程的学术阶段, 没有选择额外的课程(学分), 对此的解释可能由该学生的顾问和/或项目主任提供. 然后,他或她将被置于经济援助警告,这将要求继续成功完成所有课程,以避免在未成功完成另一门课程时立即暂停经济援助.